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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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于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于18周岁(不含)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身故时您已交合同及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与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若于18周岁(含)后身故,则保险公司将按身故时以下三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您已交合同及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3)身故时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
满期保险金 | 1)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您已交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