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照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总额的105%;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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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于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 止。 (1)若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总额的 105%; (2)若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保险期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除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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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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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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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105%)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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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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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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