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宝宝两全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保险期间可约定,包含大学教育金、立业金、满期金的领取,具有高额身价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您已交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已经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二、大学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三、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2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

 

四、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4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您已交合同的保险费之和的 110%给付身故保险金,已经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付,合同效力终止。
大学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 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 金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40%给付满期保险金, 合同效力终止。
立业保险金 若在年满22 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载明的保险 金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都会宝宝两全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已交保费×110%
大学教育金

保险金额×30%

(18周岁领取一次)

立业金

保险金额×30%

(22周岁时领取一次)

满期金 保险金额×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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