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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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21种少儿重大疾病) 合同生效90天内,罹患合同所列重疾,无息返还已交主险与附加险的保险费总和,主险与附加险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90天后,罹患合同所列重疾,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附加险终止;主险依然有效。
教育金:30% 主险保额
立业金:30% 主险保额
满期金:50% 主险保额
身故保险金:返还所交主险和附加险保费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于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一项或多项,我们将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的总和,合 同同时终止。 |
教育保险金 | 若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 付教育保险金。 |
立业保险金 | 若在年满 22 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 付立业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 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于合同保险期内身故,我们将按当时已交合同保险费的总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 止。 |
白血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白血病 ,除所述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额外给付白血病 保险金,合同同时终止。 |
投保年龄:30天——15岁
与被保人关系:被保险人的父母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25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月交(月交保费=年交保费*0.09)
主险-成长护航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已交保费 |
教育金 |
基本保额×30% (18周岁时领取一次) |
立业金 |
基本保额×30% (22周岁时领取一次) |
满期金 | 基本保额×50% |
附加险-附加成长护航少儿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大疾病 | 已交保费 | 基本保额 |
白血病 | 不承担责任 | 基本保额×50% |
身故 | 已交保费 |
注:此计划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