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住院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导致事故或疾病,经医院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按本合同所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
恶性肿瘤住院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患恶性肿瘤,经医院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除按第一款规定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以外,再按本合同所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额外给付恶性肿瘤住院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病房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医生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除按第一款规定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以外,再按本合同所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的实际住院天数额外给付重症监护病房补贴保险金。
出院慰问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出院后本公司按本合同所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出院慰问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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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贴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首次患有疾 病,经医院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乘 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 |
重症监护病房补贴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首次患有疾病,经医院医生诊断必须 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我们除按规定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以外,还将再按合同所 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在重症监护病房内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重症监护病房补贴保险金。 |
恶性肿瘤住院补贴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于等待期后首次患有恶性肿瘤,经医院医生诊断必须住院 治疗,我们除按规定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以外,还将再按合同所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实 际住院天数给付恶性肿瘤住院补贴保险金。 |
出院慰问金 | 若因同一原因住院时间超过 3 日的,出院后我们按合同所载的单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出院慰问 金。 |
保险期限 : 一年,每年续保
承保范围: 最小承保年龄:0周岁
最大续保年龄:64周岁
缴费方式: 年缴、月缴
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或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残或自伤;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精神和行为障碍;
9 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
10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1 身体检查、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12 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合同终止。 若因上述除21.1.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11.2合同解除处理。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遗传性疾病、不孕不育、生殖医疗、感染艾滋、非必须的医疗、参加高危运动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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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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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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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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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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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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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住院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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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住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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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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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住院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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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病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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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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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住院补贴金额×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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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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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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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住院补贴金额 (单次住院超过3天可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