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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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承担以下身故保险金责任: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K;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0%。 2.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全残,并且经过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确认,保险公司将承担以下全残保险金责任: (1)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 ②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K; ②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00%。
K: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