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守护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期交
交费期间:10年交、20年交、30年交
等待期:9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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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 |
等待期内,因意外之外的原因,确诊约定的疾病之一,无息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5种重疾分为:A 组—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B 组—与心脏或心血管相关的疾病,C 组—与脑中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D 组—与呼吸系统相关的疾病,E 组—其他重大疾病共5组,每组赔付一次,共赔付5次为限。 被保人首次确诊约定的重疾,给付基本保额的保险金,同时豁免后续保费。 后续确诊疾病与之前确诊为不同组的疾病,且每两次疾病相隔365天之后,均给付基本保额,给付5次后,合同终止。 |
首次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
被保人在保单前十年,首次确诊重疾,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额外给付20%的基本保额特别关爱金。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人25周岁前确诊保险合同中的10种特定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并满足约定的重疾条件,同时可以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第Ⅰ类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人确诊10种的第Ⅰ类特定疾病,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保险金。给付第Ⅰ类后,不再给付第Ⅱ类特定疾病。 |
第Ⅱ类特定疾病保险金 |
被保人确诊50种的第Ⅱ类特定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给付二次为限。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人18周岁前身故,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给付; 被保人18周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较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