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臻鑫(优享版)年金保险特色:
1、生存年金平准给付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 55 周岁,则自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年满 59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2、退休规划 老有所依自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60%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3、祝寿贺喜 额外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将按当时的累计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4、身故保障 考量周全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年金 |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 55 周岁,则自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年满 59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
养老年金 |
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60 周岁(含)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0%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本合同终止。 |
祝寿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将按当时的累计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
身故保险金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7天-55周岁
交费方式:期交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