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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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息给付保险费 |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保险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向被保人无息给付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保险合同定义的30种少儿特定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额外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保险合同定义的5种额外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除按约定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还将按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额外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各项保险责任:
1.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