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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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给付 |
自保险合同生效满10周年起,若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险单周年日24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自被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开始,按照被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领取方式每年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被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不得早于第10个保险单周年日。 |
身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被保险
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