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伤残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酒精,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情况;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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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一般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经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合同中所约定的伤残项目,保险公司按合同中约定的该伤残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向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金额最高为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上限时,合同效力终止。 |
猝死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发生猝死,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作为行人或在骑行自行车期间,与机动车碰撞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一倍额外给付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网约车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通过网络预约,作为乘客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网约车时发生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一倍额外给付网约车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或合法商业运营的租赁车时发生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一倍额外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含民航班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九倍额外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航空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营运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九倍额外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九倍额外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电梯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乘坐电梯期间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九倍额外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