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保障内容 |
养老年金: 年领: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至89周岁; 月领:按8.5%基本保额每月给付,至89周岁后的第12个保单周月日。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领取前身故:返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领取后身故: 若选“返还保费”:退还(总保费-已领年金)差额;
若选“保证10年”:补足未领满的10年年金(年领补10倍保额,月领补102%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