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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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意外身故/伤残 | 驾驶或者乘坐七座(含)以下非营运机动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终止。30天-9周岁,20万/人;10-80周岁,50万/人。 |
驾乘意外医疗 | 驾驶或者乘坐七座(含)以下非营运机动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合理的医疗费用,每个座位累积可赔付2万。意外医疗保险金每次给付免赔100元,赔付比例90%,限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