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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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终止。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因疾病原因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合同终止。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导致的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意外医疗每次给付100元免赔,限社保范围费用,报销比例90%。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因疾病或意外导致需住院治疗,按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1.疾病住院医疗等待期30天,意外无等待期;2.社保目录内赔付;3.已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赔付比例90%,未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赔付比例按分级累计比例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