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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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保险金 | 因疾病住院,给付(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因意外住院,给付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因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给付(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3)×住院日补贴×3; 因意外入住重症监护室,给付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住院日补贴×3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补贴 | 疾病 | (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
意外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
重症监护室补贴 | 疾病 |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3)×住院日补贴×3 |
意外 |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住院日补贴×3 |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期间;投保时已患有疾病、残疾等;因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等住院治疗的;患精神病、职业病等;怀孕、流产、分娩等;一般健康检查或疗养、康复等;接受整容手术、药物过敏等导致的医疗事故;因精神错乱、精神失常导致的意外;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