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加错误与遗漏保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疏忽或过失而延迟或遗漏向本公司申报保单要求的
有关信息而免除,但被保险人一旦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即向本公司申报上述情况,本公司视情况加收保费。由于
被保险人或其员工的疏忽、遗漏未能及时告知,保险人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保单。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详情请看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