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单中列明的被保险人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抢劫、抢夺事件,致使储户或第三者发生下
列损失或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
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
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
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三)公安刑侦部门没有确认的抢劫或抢夺事件,或经公安刑侦部门确认不在被保险人营业处所内发生的抢
劫或抢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