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客运船舶过程中遭受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旅客: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被保险人客运船舶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被保险人客运
船舶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在乘坐被保险人客运船舶时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
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
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一)旅客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
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