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财产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第五条所述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 火灾、爆炸以及因火灾导致的烟熏;
(二) 雷击、台风、飓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
(三)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 供水、供热、供气管道爆裂;
(五) 自动喷淋系统故障。
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以下费用:
1.清理残骸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