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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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分6组,每组赔付1次,最多可赔付6次,每次赔100%保额,间隔期1年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依次赔付30%、35%、40%保额,最多3次,每种轻症限赔付1次,无间隔期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依次赔付50%、60%保额,最多2次,每种中症限赔付1次,无间隔期 |
身故保险金 | 计划一:18岁前,赔付 100% 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保额; 计划二:给付已交保费 |
豁免保险费 | 确诊/轻/中症/重疾,豁免未交保费,保障依旧有效 |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 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赔付100%保额,间隔期3年,包括恶性肿瘤的新发、复发、持续和转移 |
投保人豁免保费 | 确诊/轻/中症/重疾/身故/高残/末期疾病,豁免未交保费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18岁前额外赔付100%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