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增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个人
投保范围
18-55周岁
投保年龄
至75/80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保障至75周岁或80周岁,生存年金年年递增5%领取,具有高额身价或高残保障,还可享有保单分红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增额年金 抵御通胀
从双方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开始,被保险人可每年领取一笔生存年金,以后逐年按首年度给付生存年金的百分之五递增生存年金直至期满。不用再为养老发愁,可安心享受晚年美好生活。

多款选择 合您所需
根据对未来生活的不同考虑,特别设计了四款年金领取期间选择,更注重生存利益,周全照顾您的养老所需。

交费期间 选择多样
提供多种交费期间,根据您的财务规划而自由选定。

红利相随 共享成果
本公司将每年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红利可以累积生息、现金提取。红利收入长久相随,您将见证、分享本公司的经营成就。


保险责任


生存年金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则自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生存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年金直至本附加合同终止。生存年金首年度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二,以后逐年按首年度给付金额的百分之五递增。

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及其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所具有的生存年金之和的1.1倍;

3)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1倍扣除本附加合同累计已给付的生存年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生存年金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则自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生存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 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年金直至本附加合同终止。生存年金 首年度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二,以后逐年按首年度给付金额的百分之五递 增。
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 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保险案例
张先生今年30岁,在一家合资公司上班,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愈来愈关注自己的养老问题,最近他购买了长生人寿的《恒隆两全保险(分红型)》及《附加增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现在他只需每年支付10,982元保费(其中《恒隆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6,982元,《附加增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4,000元),交费30年,共交保费329,460元,张先生可享受:

【60周岁】


养老账户:334,422元(累积生存保险金+中档累积红利)

 

养老年金:5,731元(其后每年以首年度给付金额的5%的增幅逐年增加至其80周岁,足以抵御通胀威胁)

 

【80周岁】


养老账户: 670,791元(累积生存保险金+中档累积红利)

 

养老年金: 累计领取 180,533元(保证领取)

 

如果张先生100周岁仍生存,此时他的养老账户中将有1,236,233元的资金可供其使用,并可另外领取50,000元的贺寿金。

 

养老账户:客户可按自己的实际需求随时向公司申请支取,其中包括中档累积红利以及《恒隆两全保险(分红型)》的累积生存保险金。


养老年金:公司会在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每年发放,由《附加增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生存年金提供。

 

说明:本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实际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及红利累积利率由本公司确定,客户可向本公司申请部分领取由本公司保存的累积生存保险金,特提醒客户注意。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间:至75周岁、至80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至55周岁、至60周岁

 

生存年金领取期间:55周岁至75周岁、55周岁至80周岁、60周岁至75周岁、60周岁至80周岁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18-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年金

基本保额×12%

(约定年金领取日起每年按5%递增领取一次)

身故或高残 保险金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附加增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张先生今年30岁,在一家合资公司上班,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愈来愈关注自己的养老问题,最近他购买了长生人寿的《恒隆两全保险(分红型)》及《附加增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现在他只需每年支付10,982元保费(其中《恒隆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6,982元,《附加增额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4,000元),交费30年,共交保费329,46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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