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患疾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经医生诊断住院进行治疗的,本公司按住院津贴日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每次住院的免赔日数在本合同中载明,即:住院日数=实际住院日数6-每次住院的免赔日数。
每一保险期间,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等待期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加保被保险人生效日(以较晚者为准)起三十天。
(本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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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保险金 | 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患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 医院经医生诊断住院进行治疗的,按住院津贴日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津贴保险 金。 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每次住院的免赔日数在本合同中载明,即:住院日数=实际住院日数- 每次住院的免赔日数。 每一保险期间,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等待期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加保被保险人生效日(以较晚者为准)起 三十天。 |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未遵医嘱、既往病症、妊娠流产分娩、精神疾病、在中国大陆意外的确接受治疗、参加高危运动、非医疗必须的治疗和护理、外科整形、牙科修复、视力矫正、感染艾滋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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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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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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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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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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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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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日额×(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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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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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日额×(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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