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本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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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经医生诊断进行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在医院内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 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1、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方式投保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先扣除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的医疗 费用,再按约定赔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商业保险机构、互助机构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或赔付,本公司实际给付 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扣除相应补偿或赔付后的剩余自负部分医疗费用为限。 2、以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方式投保的被保险人,本公司按约定赔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 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互助机构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或赔付, 本公司实际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扣除相应补偿或赔付后的剩余自负部分医疗费用 为限。 |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经医生诊断进行门急诊治疗的,本公司对在医院内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1、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方式投保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先扣除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的医疗 费用,再按约定赔付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商业保险机构、互助机构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或赔付,本公司实际给付 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以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为限。 2、以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方式投保的被保险人,本公司按约定赔付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 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互助机构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或赔付, 本公司实际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以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为限。 |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医疗 | 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约定比例 |
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约定比例 | |
门急诊医疗 | 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约定比例 |
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约定比例 |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患精神疾病、职业病等;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或症状;妊娠(包括病理妊娠)、流产、分娩等;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等;进行整容手术、外科整形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在零售药店配非处方药品;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