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廉保费 实用保障
只需点滴的花费即可获得全面、实用的意外住院医疗保障,是意外伤害保险的理想补充。
住院花费 津贴补偿
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则本公司按住院津贴日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最多可给付180天。
机构报销 互不冲突
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互助机构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或赔付,本公司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免赔额后按约定赔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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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 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经医 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按住院津贴日额乘以住院日数4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一保险期间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意外住院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 | 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经医 生诊断必须住院在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我们按住院津贴日额乘以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 给付意外住院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 每一保险期间累计给付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住院补贴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意外住院重症监护病房补贴 |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住院日补贴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进行高处作业;因疾病、妊娠、流产等导致的伤害;整容手术、外科整形等;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等;患精神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脊椎间盘突出症;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