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理财型保险产品,在约定时间内可以领取特别生存金、生存保险金,满期可以返还基本保额,还提供身故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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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年金 |
若保险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在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含本 合同满期日),保险公司按该保险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日)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百分之五给付生存保险金。 |
特别生存保险金 |
若保险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在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及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分别按该保险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日)累计已交保险费 (无息)的百分之十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保险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 2.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及该保险单年度末所具有的特别生存保险 金、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