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期满时本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我们将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附加险年金转换权
从本附加险合同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开始,您可以申请年金转换,即将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一部分或全部按我们当时提供的年金领取方式转换为年金,如转换后账户价值为零,则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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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高残保险金 | 若身故/高残,按累计已交保费(无息)给付身故/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将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生存保险金 | 自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若生存,每年在保单周年日按有效保险金额的 10% 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 87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 8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按期满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金先生和金太太,为刚出生的宝宝规划未来人生关键阶段的三笔资金:教育金、创业婚嫁金、养老金,让父母的爱与财富伴随孩子一生。
注:以上利益演示数据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计算得出,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利益分析--“三金一鑫”[ 1.生存金:每年给付有效保额的10%自动进入个人万能账户,直至87周岁; 2.满期金:88岁时给付有效保额和保额分红特有的满期红利333.5万元,自动进入个人万能账户; 3.万能金:生存金、满期金在公司的“万能保险账户”中进行日复利累积,按照公司当前的万能账户累计利率计算,88岁时万能账户中可累积2830.6万元,期间可灵活支取,用于教育、创业、婚嫁、养老; 4.百岁祝寿鑫:若“万能保险账户”价值一直不领取,100岁时总利益可达4800万元。
投保年龄:0周岁到65周岁(注:0周岁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保险期间:主险保至88周岁,附加险保至100周岁趸交、年交(年交分为5年交、10年交、15年交)
交费方式: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交费年期和投保年龄相互关系如下表所示: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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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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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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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额×10% (保单生效1年起生存每年领取一次,至身故、高残或87周岁) |
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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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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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高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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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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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0岁宝宝投保“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选择交费期间10年,年交保费10万元,保障至88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