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年金固定领取,保障领取年限,一般身故保障,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高保障。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年金领取 保证增值

 

    红利累积 财富增长

 

    10 倍保障 出行无忧

 

    保单借款 巧用资产

 

购买特别说明


    1、该产品是一款银行保险产品,请去银行柜台购买。

 

    2、本页所载资料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到首个年金领取日时,我们即开始给付年金。在开始给付年金后,不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我们的年金给付期限均为本主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期限。

本主险合同有计划A、计划B、计划C、计划D、计划E及计划F六种可供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其中,计划A、计划B和计划C是月交保险费、月领年金类型,计划D、计划E和计划F是年交保险费、年领年金类型。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规定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 保险单生效180天内(含),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保险单生效180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身故,我们将不给付“身故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18周岁到70周岁之间,且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除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10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我们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各保险单累计以200万元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身故,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终止:(1)保险单生效180天内(含)因疾病身故,返还已交保费;(2)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保单生效180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身故,将不给付“身故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18周岁到70周岁之间,且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180天内身故,除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身故时已交保费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对于同一被保险人,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各保单累计以200万元为限。
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到年金领取日时,每年领取年金。
保险案例

王 先生, 30 周岁,购买“金宝利” D 款,年交 10000 元。利益如下表所示:

 

    提示: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乘坐合法商业营运交通工具时违反有关安全乘坐的规定。

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年龄: 0 岁(指出生满 30 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 65 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交费方式:月交或年交。

 

    起售份数:月交保费方式每份 100 元,年交保费方式每份 1000 元, 2 份起保。

 

    交费期间: 可以选择 10 年交费、 20 年交费或 30 年交费 。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年金

约定金额

(投保时约定分期领取方式、保证领取年限)

身故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首个年金领取日前身故可领取,保单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费领取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已交保费×10

(18至70周岁,且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前可领取)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违反安全乘坐规定、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具体以生效保单条款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多少钱

王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10份,选择计划D, 10年交,每年交纳100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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