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安康团体一年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团体
投保范围
16-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团体健康保障,主要赔付重疾保险金。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保费低廉,单独承保;

保险期限短,适合团体短期投保需求;

含盖22种重大疾病,保障周全;

配偶、子女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

 

保单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经专科医生诊断初次发生合同所附“重大疾病”(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有关疾病或症状除外),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除续保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含三十日)初次发生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金赔付,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否则不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投保须知

投保对象:中国境内具有五人以上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等


被保险人范围:年龄在16(含)-65周岁的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如有连带被保险人,配偶年龄要求16(含)-65周岁;子女年龄要求出生满90天以上


保险期间:一年

谁能保
16-65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具体以生效保单条款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已交保费
约定保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期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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