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交费方式多样
交费年期弹性可选择,合理规划个人财务
2、年金领取时间灵活,领取次数有保障
领取时间提供五种选择,满足阶段人生需求
十年每月固定领取,利益充分保障
3、现金价值累积,享有多种利益
提供保险单借款、保险费自动垫交等多项权益
4、高度残疾保障金,体现人生尊严
5、享受分红,额外惊喜
专家理财,充分享受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
年金:被保险人生存到首个年金领取日时,我们即开始在每个月的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10%向您给付年金。开始给付年金后,不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年金的给付期限均为10年,即年金给付次数为120次。
本主险合同有计划A、计划B、计划C、计划D及计划E五种可供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这五种计划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分别为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及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身故,我们将不给付“身故保险金”。
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发生高度残疾,我们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发生高度残疾,我们将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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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身故,按已交保费与该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身故,将不给付“身故保险金”。 |
高度残疾保险金 | 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发生高度残疾,按已交保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发生高度残疾,将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
年金 | 生存到首个年金领取日时,即开始在每个月的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开始给付年金后,不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年金的给付期限均为10年,即年金给付次数为120次。 |
1、投保年龄:18—65岁
2、交费方式:您可以选择10年交费,20年交费或一次性交清(趸交)
3、保险期限:最高可到80周岁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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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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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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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10% (保证领取10年,每月领取一次) |
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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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首个年金领取日前身故可领取) |
高度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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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首个年金领取日前身故可领取)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具体以生效保单条款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王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长城金富年金保险”,选择计划C, 保险金额1万元,20年交,每年交纳3843元,自60岁开始领取年金,保障期限50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