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鸿运终身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18-6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提供生存金领取、满期返还、身故和高度残疾保障,终身保障,一生分红。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1. 一份计划,多重收益;
    2. 交费灵活,用途随意;
    3. 责任简单,保障回归!
    4. 终身保障,一生分红;
    5. 廿年返还,资金回收;
    6. 不领生息,额外惊喜;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的11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等待期: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若发生复效,则为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复效情况下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与最后一次复效时所补交的保险费及利息的较大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所在保险单年度对应的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在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且在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值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
(2)高度残疾所在保险单年度对应的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在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且在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高度残疾,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在第 20 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按以下两项的较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基本保额;(2)身故所在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第 20 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且在 10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按保单载明的基本保额的1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在第 20 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高度残疾,按以下两项的较大值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1)基本金额;(2)高度残疾所在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第 20 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且在 10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高度残疾,按保单载明的基本保额的10%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生存至第 20 个保单周年日,按累计已交保费(无息)的 11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保单满期日,按保单载明的基本保额的 10%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案例

    岳先生,30周岁,为自己储备养老金,选择长城鸿运终身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选择10万元,每年交费6590元,连续交满10年,未来将获得:
30周岁至50周岁,享有100000元身故或高残保障
50周岁时,总共72490元养老金,如果不领,公司给予日复利生息,累积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50周岁至100周岁,享有10000元身故或高残保障;若生存至100周岁,则
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10000元
保单的现金价值,身故(高残)保险金和假设分红累积账户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2、交费方式:趸交、5年交、10年交。 
3、保险期限:终身。

谁能保
18-6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已交保费×110%

(生存至第20个保单周年日可领取)

身故

保单生效起20年内

基本保额或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180日内因疾病导致的,按已交保费领取)

保单生效起20年(含)至100周岁(不含)

基本保额×10%

高度残疾

保单生效起20年内

基本保额或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生效180日内因疾病导致的,按已交保费领取)

保单生效起20年(含)至100周岁(不含)

基本保额×10%

满期金
基本保额×10%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吸食毒品、两年内自杀、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具体以生效保单条款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多少钱

岳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长城鸿运终身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选择10万元,每年交费6590元,交费期间10年,保障期间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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