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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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年领: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直到被保险人身故。 月领:每月在保险单月度日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的8.5%,直到被保险人身故。 特别说明(仅限保障方案三) 如果被保险人在20年内(年领)或20.4年内(月领)身故,家属可获得未领取的全部保证领取期内应领的养老年金: 年领公式:20×基本保险金额−已领取的养老年金 月领公式:20.4×基本保险金额−已领取的养老年金 |
满期保险金 |
保障方案一、三、四:无满期保险金。 保障方案二: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则给付满期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加上所有已交保险费总和(无息),之后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首期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 给付较大者:已交保险费总额(无息)或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首期养老年金领取日后身故: 保障方案一、二:给付较大者:已交保险费总额(无息)或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保障方案三: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合同终止。 保障方案四:给付余额(已交保险费总额 - 已领取的养老年金);如果余额小于0,则不给付;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