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吉康人生重疾险(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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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出生30天-5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 中度疾病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可选疾病关爱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特别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
产品描述

长城吉康人生重疾险(2024)产品描述:

1. 全面疾病覆盖:提供128种重大疾病、20种中症疾病、50种轻症疾病的保障,疾病种类广泛,满足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2. 多重给付设计:不仅包括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还有额外的中症与轻症保险金,并在一定条件下提供关爱保险金,增加初次患病时的经济支援。

3. 灵活的保障选项:可选责任丰富,如疾病关爱保险金、恶性肿瘤特别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多次给付,让保障更加个性化和强化。

4. 豁免保障: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后,均可豁免后续保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5. 人性化身故/全残保障:提供两种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方案,根据被保人需求选择,增加了产品的灵活性。

6. 长期终身保障:保障期限为终身,为被保险人提供一生的健康守护。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128种。

被保人确诊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中度疾病保险金

20种。

被保人确诊约定的中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每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一次,最多与轻度疾病保险金一起给付4次。

轻度疾病保险金

50种。

被保人确诊约定的中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每一种轻症疾病给付一次,最多与中度疾病保险金一起给付4次。

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人无论确诊约定的轻度疾病、中度疾病还是重大疾病,都将豁免后续各期保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方案一

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方案二

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小于18周岁,按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已满18周岁,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疾病关爱保险金

(可选)

首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被保人在第30个保单周年日前确诊约定的重大疾病,除了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还将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一次为限。

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

被保人在第30个保单周年日前确诊约定的中度疾病,除了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还将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一次为限。

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

被保人在第30个保单周年日前确诊约定的轻度疾病,除了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还将按基本保额的15%给付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一次为限。

恶性肿瘤—重度特别保险金

(可选)

首次确诊非癌,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间隔180天后,确诊癌症,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恶性肿瘤——重度特别保险金,一次为限。

首次确诊癌症,给付保险金后,间隔3年后,确诊癌症,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恶性肿瘤——重度特别保险金,一次为限。

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

(可选)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人首次确诊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后,间隔1年,再次确诊与前一次不同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人自第二次确诊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后,间隔1年,第三次确诊与前两次不同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15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须知

长城吉康人生重疾险(2024)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30天-5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等待期:90天(意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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