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山海关增额两全保险特点:
1、保期灵活多选、最高70岁可投,支持隔代投保;
2、自带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
3、5年缴期回本速度快,第5年即回本;
4、可设置第二投保人。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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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
基本保额×(1+4%)^(保单年度-1)。 按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的当年度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①18周岁前身故/全残: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二者取其大; ②18周岁后且保单交费期满之前身故/全残: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对应的返还比例,二者取最大;
③18周岁后且保单交费期满之后身故/全残: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对应的返还比例、当年有效保额,三者取最大。 |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
豁免主险合同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 |
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保障期间:20/30年/保至60/70岁、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年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