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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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对应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0-17 周岁100%;18-40 周岁160%;41-60 周岁140%;61 周岁及以上120% |
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高度残疾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0-17 周岁100%;18-40 周岁160%;41-60 周岁140%;61 周岁及以上120%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