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寿京康宝贝I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
高杠杆:责任全解绑,价格超便宜,50万保额低至590元!
独立赔:重疾赔后轻中症仍可赔,保额、次数均独立!
赔更快:癌症津贴赔更快、间隔半年就能赔!
保更多:重疾多次保额高,疾病关爱金轻中重症均可额外赔!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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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
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第二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若有)、第三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若有)、第四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若有)或“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若有)的同时,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后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责任终止。 |
罕见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罕见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在按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第二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若有)、第三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若有)、第四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若有)或“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若有)的同时,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罕见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后罕见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责任终止。 |
可选责任 |
1、疾病关爱金 前10年首次重疾/中症/轻症额外赔60%/20%/10%基本保额 2、多次重疾 3次、不分组,赔付120%/150%/200%基本保额,间隔期间亲密;非癌→癌间隔期180天,其他情况间隔期1年 3、恶性肿瘤津贴 第1次赔付40%j基本保额,第二次赔付40%基本保额,第3次赔付20%基本保额;非癌→癌间隔期180天,癌→癌,间隔1年 4、身故/高度残疾 18岁前赔偿保费和现价最大者,18岁后赔偿保额 |
投保年龄: 28天-17周岁
保险期限: 30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