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寿京安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28天-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意外险产品,提供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等保障。
产品描述

北京人寿京安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优点:

1、承保年龄范围广

意外面前是不分男女老幼的,所以每个人都需要有意外保障。一款产品承保年龄范围越宽,可以享受到保障的小伙伴就越多。北京人寿京安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接受上至65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满28天的婴儿投保,范围还是很宽的。

2、保险责任灵活

北京人寿京安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并不是固定死的,而是分为可选责任可必选责任,把主动权交给要投保的小伙伴,根据自己的需要、预算来选择,非常灵活。这款产品除了必选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外,还有可选的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津贴。

3、保费便宜

短期意外险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也就两百来块吧。北京人寿京安泰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自然也不例外。这款产品最长的保险期间也不过1年,还有更短的保险期间,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有限,所以保费自然也低了。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所选保障范围内对应的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所选保障范围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所选保障范围内对应的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体伤残的,并且该伤残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所列伤残等级的,本公司按“评定标准”对其伤残进行评定(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本公司根据评定结果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所选保障范围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所选保障范围内对应的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保险期间:最长为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伤残或意外身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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