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赔偿 | 倘若受保人在保单依然生效的时候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会向您指定的受益人提供一次性身故赔偿。此身故赔偿的保证金额相当于已缴基本总保费的100%,并会在每个保单週年日增加3.5%,直至高达已缴基本总保费的135%,但需扣除在保单年期内所套现的红利现金价值,以及任何未偿还的贷款和利息。 |
意外身故赔偿 | 倘若受保人在第5个保单週年日或保费缴费年期结束前不幸遇上意外而身故,以较后者为準,保险公司将额外支付意外身故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已缴基本总保费的100%。 |
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 倘若保单持有人在保费缴费年期结束前遇上意外而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相当于特级「隽升」储蓄保障计划II余下的保费,让其家人自由运用,也可用作为缴付未来保费,以维持保单生效。 若在意外身故的保单持有人和受保人为同一人,保险公司只会支付意外身故赔偿,而不会支付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 |
学术优异奖 | 倘若您为子女投保此计划,保险公司将提供学术优异奖,表彰他们的杰出成绩。您的子女可在保单生效期间就以下其中一项学业成就获得奖金1次。 |
在生利益 | 可选择调低名义金额,以提取保单的保证和非保证现金价值。在调低名义金额后,随后的保证现金价值、红利(如有),以及用作计算身故赔偿、意外身故赔偿和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的已缴基本总保费的价值也会相应减少。因此,提取现金价值将会减少可支付的身故赔偿、意外身故赔偿、投保人意外身故保障和煺保价值。 保证现金价值和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