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附加欣逸两全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至70/75/80周岁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满期有满期金。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2.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至期满时生存,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额之和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2.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其具体比例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有关,具体比例如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

累计已交保险费的对应比例

0-17周岁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有效至期满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额之和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其具体比例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有关。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本附加合同1.2.2款规定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除以上“2.1责任免除”外,本附加合同中还有其他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本附加合同“4.2保险事故通知”、“5.1犹豫期”、“7.3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7.6年龄性别错误”、“7.7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至70/75/80周岁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63人预约
相关保险方案推荐
百年康多保重大疾病保险
13698元
年缴保费
500000元
最高保额
养老险 重疾险
30岁
查看方案
推荐理由:这是一款保障责任全面,既有轻症、中症、重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兼顾满期返本可以养老的保费低保障高的产品
刘爱芳
1757关注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