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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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本 合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伤残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 我们将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 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鉴定,我们据此给付意 外伤残保险金。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伤残 | 基本保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因怀孕、流产、分娩等导致的意外伤害;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