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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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门急诊、住院,按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1)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中获得补偿,对于发生门诊费用的,实际支付合理费用超过80元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对于住院治疗的,按实际支付合理费用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2)未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中获得补偿,对于发生门诊费用的,实际支付合理费用超过80元部分按70%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对于住院治疗的,按实际支付合理费用按7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我们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给付金额*住院日数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意外住院补贴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
意外门诊(含急诊)医疗 | 已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80 |
未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80)×70% | |
意外住院医疗 | 已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 |
未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70%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伤、猝死、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因怀孕、流产、医疗事故等导致的意外伤害;休养、疗养、矫形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患遗传性疾病等;洗牙、牙齿美白等;视力矫正手术、变性手术等;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疾病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