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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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导致身体伤害,并在180日内进行必要的门诊、住院等治疗,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意外医疗 | 门诊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80 |
住院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精神疾患;因整容等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分娩、流产、未遵医嘱、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