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最新推出的百年连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以生存年金为核心保障责任,为个人提供终身的守护,在保单第6年起即可开始领取年金至终身,且保单终身有现价,还支持第二投保人设置。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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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年金 |
合同的首个生存年金领取日为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自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生存年金领取 日的零时仍生存,将按以下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 (2)按半年领取的,半年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50.5%; (3)按季领取的,季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25.4%; (4)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险金额的 8.5%。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投保年龄:0 周岁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3年交、4年交、5年交、6年交、1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