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 |
27种,基本保额的25%、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12.5%,较大值;最多给付8年。 |
特别护理额外保险金 |
基本保额的25% |
意外伤残护理保险金 |
基本保额的25%、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12.5%,较大值;最多给付8年。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