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鑫福人生(2.0版)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7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产品描述

1、投保年龄范围广

百年鑫福人生(2.0版)终身寿险这次升级,把投保年龄上限再次提高,从原来的70周岁提升到了75周岁,扩大了承保范围,能够满足更多人群的投保需求。

2、保额现价稳定递增

百年鑫福人生(2.0版)终身寿险的年度保额和现金价值均稳定递增,虽然因为银保监的年复利上限严管,导致年复利比例从3.7%下降到了3.5%,但是在增额终身寿险市场上还是属于顶配了,搭配稳定增长的现金价值,整体的收益还是非常可观的。

3、减保写进合同

百年鑫福人生(2.0版)终身寿险的保单权益除了原有的保单贷款,这次还增加了减保,在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就可以申请使用减少基本保额功能,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这一权益的加入让保障期间的资金周转变得更加灵活,而且现金价值是会一直增长的,我们在保单满5周年后就可通过减保来将现价收益取出,用作教育金、养老金等用途。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给付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两者的较大者,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给付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乘以一定比例两者的较大者,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给付现金价值、已交保费乘以一定比例、年度保额三者的较大者。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满28天-75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间:终身

年度保额:同首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额;从第2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保险金额按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3.5%年复利递增,即:每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1+3.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64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