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多保(2022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特色:
1、包含前症保障,市场少有;
2、重疾不分组赔2次;
3、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2次;
4、男女特定疾病额外赔50%。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0种重疾,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间隔365天。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0种中症,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35种轻症,不分组赔付5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
身故保险金 |
生效后意外身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被保险人不幸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中症、重疾,豁免后续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
男女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
若60岁前首次重疾是合同约定的9种疾病,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否则该项责任终止。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若60岁前未确诊重疾,60岁后接受住院治疗,每天给付1%基本保额,每年最高90天,合同期限内最高不超过900天,后续若赔付身故/重疾保险金,需要扣除已给付的住院津贴。 |
前症疾病保险金及前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不幸确诊合同约定的20种前症,赔付20%基本保额,并豁免保险费。 |
第二次心脑血管重疾保险金 |
若首次确诊的重疾是约定的3种心脑血管重疾,间隔1年后再次确诊同种重疾,则赔付100%基本保额。 |
百年康多保(2022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等待期:90天
保障期间:终身
交费年限:3、5、10、15、20、30年
承保职业:1-6类
百年康多保(2022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免责条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