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人寿守护神爱无忧防癌疾病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35周岁-7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特定重度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恶性肿瘤预防管理津贴、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
投保须知

爱心人寿守护神爱无忧防癌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35周岁-7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等待期:180天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人80周岁前确诊约定的重疾恶性肿瘤,按确诊时的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三者较大给付;

被保人于80周岁及以后确诊约定的重疾恶性肿,按基本保额的150%、现金价值、已交保费三者较大给付。

特定重度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

被保人进行特定项目体检并上传相关的体检报告,则至下个保单周年日后180天内,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特定重度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责任,若未按照标准体检与上传体检报告,则不赔付此项责任。

被保人80周岁前确诊约定的重疾恶性肿瘤,除了给付重疾恶性肿瘤保险金外,还额外给付特定重度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

(1)被保人确诊的特定重度恶性肿瘤的 TNM 分期为Ⅱ期,按确诊时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

(2)被保人确诊的特定重度恶性肿瘤的 TNM 分期为Ⅲ期或Ⅳ期,按确诊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3)被保人确诊的特定重度恶性肿瘤的 TNM 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不给付特定重度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的责任;

(4)如果无法确定 TNM 分期的,按确诊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特定重度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

被保人年满 80 周岁后,不承担给付特定重度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的责任。

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人80周岁前确诊约定的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按确诊时基本保额的20%给付,仅给付一次,被保人80周岁以后不给付此项保险金。

恶性肿瘤预防管理津贴

被保人80周岁前,且在保单第二个年度起,每年均在特定医院体检上传相体检报告,将在上传体检报告后,按基本保额1%给付恶性肿瘤预防管理津贴,每个年度给付一次。被保人80周岁后,不给付此项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两者较大给付。

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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