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保障内容 |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者中的最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下列《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 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期满日24时仍生存,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