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现价和累计保费取大值。 (2)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前,现价和累计保费×K取大值。 (3)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后,现价/累计保费×K/年度有效保额,三者取大值。
K: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 意外全残保险金 |
已满18周岁未满75周岁,额外给付有效保费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