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汇金世家(II)投资连结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长期投资连结型理财产品,主要提供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1)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根据下列两项金额中的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后,于第一个计价日计算出的保单账户价值;

2) 105%′(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 本合同累计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

(2) 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给付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身故,将根据下列两项金额中的大者给 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在收到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后,于第一个计价日计算 出的保单账户价值; 2. 105%×(累计已交保险费 – 已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投保时年龄在出生满六十天至六十五周岁之间(含六十五周岁)者,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全部趸交基本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期间自保单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终止。


犹豫期

为保护您的权利,请在保险合同送达或寄达于您时书面签收。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有十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务必认真审视本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

须填写合同终止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已购买投资单位的,我们于收到您申请后的第一个计价日,按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出保单账户价值,并连同已收取的初始费用、投资单位买卖差价和每月扣

除额一并退还给您;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尚未购买投资单位的,我们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撤销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及其所附的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本合同及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7];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尚有保单账户价值,我们向受益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尚有保单账户价值,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安联汇金世家(II)投资连结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保单账户价值或(105%×(已交保险费 – 已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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