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根据您所购买的保险责任种类,承担如下相应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航空意外身故及伤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客运飞机航班时(即自其踏入飞机舱门至走出飞机舱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5]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我们按附录《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2)轨道交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轨道交通时(即自其踏入轨道交通车门至走出轨道交通车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轨道交通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轨道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轨道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3)轮船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
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轮船时(即自其踏上轮船至走下轮船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轮船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对应的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轮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轮船意外残疾保险金。
(4)公共汽车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
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公共汽车时(即自其踏入公共汽车车门至走出公共汽车车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公共汽车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约定的公共汽车意外伤害对应的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汽车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公共汽车意外残疾保险金。
(5)私家车意外身故或残疾给付
若被保险人合法驾驶或搭乘私家车时(即自其踏入私家车门至走出私家车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私家车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约定的私家车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私家车意外残疾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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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身故及伤残给付 | 若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客运飞机航班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起一百八 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对应的基 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自该意外事故 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按附录中《残疾程度 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对应的的基本保 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残疾保险金。 |
轮船意外身故及伤残给付 | 若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轮船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 事故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轮船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 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 例表》的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对应的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轮船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及伤残给付 | 若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轨道交通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起一 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轨道交通意外伤害 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 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按附录 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轨道交通意外伤 害对应的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轨道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
私家车意外身故或伤残给付 | 若合法驾驶或搭乘私家车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 事故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私家车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 付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 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私家车意外伤害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私家车意外残疾保险金。 |
公共汽车意外身故及伤残给付 | 若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运营的公共汽车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起一 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公共汽车意外伤害 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 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按附录 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公共汽车意外伤 害对应的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汽车意外残疾保险金。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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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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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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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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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 |
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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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残疾等级约定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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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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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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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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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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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残疾等级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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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船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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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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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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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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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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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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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残疾等级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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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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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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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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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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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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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基本保额×残疾等级约定比例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管制药物影响、执行军警任务、分娩、妊娠、医疗事故、未遵医嘱、遗传性疾病、猝死、细菌或病毒感染、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